在一层的内科诊室,一个穿着白大褂的人指着坐在办公桌旁边的一位老大夫说:“这位是我们这里最著名的神经科专家。”
记者向老大夫介绍,家里有个弟弟,明年高考,现在精神压力很大,而且有点胡思乱想,不爱说话,想看看能不能开点药。
老大夫问了问有没有其他症状、到没到别的地方看过等问题,回答说:“按你们说的,确实需要住院治疗。”
看着他胸前挂着内科的牌子,记者问道:“您是内科的专家?”老大夫说,是神经内科的专家,并递过来一张名片,让我们随时与他联系,上面写着:李兴书,内科、神经科主治医师。
根据事先了解到的情况,我们又找到了医院的法人代表常元明。
坐在心理科诊室的常元明,办公桌上放着一块“著名神经病专家”的牌子。记者如法炮制又介绍了一次来意。
常元明半躺在椅子上对记者说,你们这个小弟弟是准精神病,100%的精神分裂症,100%得住院,必须及时治疗才有希望,要不然这辈子就完了。
记者问,治疗大约得多少钱?
常元明说,这里费用比较低,一个疗程3个月,一个女病人只花了7000多元就治好了。
记者试探性地问道:“您有什么证件吗?”
常元明说,那没有,不过执业证、注册证他都有。
② 招商引资引来了什么 据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知情人介绍,灵璧县第三人民医院建立于2006年10月1日,是由江苏省睢宁县人常元明和灵璧县长集乡乡村医生李兴书、张殿华3人合股经营的民营医院,其前身是3年前由常元明和李兴书合资开办的灵璧县精神病康复院。
更名为第三人民医院后,作为灵璧县招商引资项目,由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批准,并挂靠在开发区政府名下,该院成为区属医院。今年5月,由于医院经营效果不理想,常元明3人将医院整体承包给南京人姚凤文和姚凤武兄弟,他们再被返聘为医院“专家”。常元明负责神经科,李兴书负责内科,张殿华负责中医科,姚氏兄弟主要开展外科腹腔镜手术。
知情人提供的医院宣传单显示:腹腔镜手术诊疗范围包括腹部外科和妇科,同时开展的还有骨科、胸外科、男性科、肛肠科、碎石科。但据了解,该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执业范围仅包括:中医科、内科、神经内科、精神科和急诊医学科等。
这位知情人说,在医院30多人中,只有李兴书和张殿华有乡村医师证,执业注册地点为第三人民医院的只有常元明的女儿常晓娟,而此人现已不在该院行医。另外从南京来医院开展外科手术的一班人马也没有人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
据记者了解,根据相关规定,在审批民营医院时,医院的名称中不得包括所在地的行政区划名称,不可以出现“人民”等字样,更别提医院并没有一位“两证”俱全的人员,负责医院资格审批的灵璧县
卫生局当初怎么就发放了执业许可证?
面对这一问题,灵璧县
卫生局局长宁广荣为难地说,作为省级贫困县,招商引资是县里最大的政治任务,今年县
卫生局的任务是1000万元。到目前为止,县里就审批了江苏人常元明为法人的第三人民医院一家民营医院,好歹不算空白,否则他这个
局长就得被撤职。
负责医院行政许可的县
卫生局副
局长王荣敏说,他们本来认为招商引资的只有工业企业,但县政府把医疗机构也作为重点项目,三番五次找他们让给予支持,创造发展环境。应该说第三人民医院的审批过程确实有些操作不规范,留下了后遗症。之所以叫第三人民医院,是因为全国各地都在为精神病专科医院改名,以避免给前来就医的患者太大的精神压力。
王荣敏说,灵璧县大约覆盖120万人口,县内公立医院就有3家,每个乡镇都有卫生院,当县政府问为什么不放开医疗市场时,他们曾写过报告:一是县医疗资源不是匮乏,而是相对过剩;二是县乡村三级医疗网健全,不存在看病难;再者说,民营医疗机构实在太难监管。
宁广荣为记者提供了一份灵璧县
卫生局针对8月16日由安徽省卫生厅下发、8月28日由宿州市
卫生局转发的《关于责成灵璧县
卫生局查处第三人民医院非法无证行医的通知》的执法程序文书。文书显示,在收到通知的第二天,也就是8月29日,县局的两位卫生监督员就来到第三人民医院对其进行了处罚告知,并提出以下整改要求:无医师执业证书的立即停止诊疗活动,不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限7日内到灵璧县
卫生局办理执业变更手续,变更后方可在该院从事诊疗活动;立即停止外科、碎石科诊疗活动。
然而就在9月10日记者采访当日,处罚告知已经过了好几天,问起第三人民医院是否来办理了执业变更手续时,监督员王辉和朱树龙都摇了摇头。
那么县
卫生局唯一招来的“外资”到底有多少?王荣敏告诉记者,常元明购买土地、盖楼大概投入了70多万元。
③ “块块管理”管到了哪里 采访当晚,记者与王荣敏副
局长又一次来到第三人民医院。车子还没停下,脱去了白大褂的常元明已经在医院门口等候了。
记者问这位上午自称的“专家”:“您有执业资格证吗?”
他马上表示,他是法人代表,不是医生。
当记者提出能否拿出医院医务人员的证件时,常表示,主管档案的李兴书院长下午突然生病回老家了,所有证件都被他锁了起来,这两三天是没法看到了。
在记者的一再要求下,常元明最后只拿来了两张9月22日医师资格考试的准考证,工作地点是第三人民医院。
针对整改告知,常元明说,他们的外科正在审批,现在没有外科手术病人了。他们已经把消毒供应室弄好了,人员的证件也正在变更,不变更完,宁愿不开业!
在医院特聘的一位据说是来自南京414医院泌尿外科的老“教授”董沛生的带领下,记者们去参观医院已经完成了的“消毒供应室”。
董沛生告诉记者,他现在已经退休,因为这里准备开展外科工作所以请他过来,现已进行了一些常见的小手术。在精神病科病房边上,董沛生指着一间挨着厨房的平房说,这就是消毒供应室,已经投入使用了。在与厨房仅有一玻璃之隔的供应室里,董沛生指着屋里唯一的摆设——一张空无一物的桌子告诉记者,他们的消毒就在这里一步一步“严密地完成”了分类清洗。
宿州市曾经出现过“泗县疫苗事件”和“眼球事件”,经历过这两大事件的宿州市
卫生局局长杨立谨表示,在“眼球事件”以后,他们吸取了深刻的教训,用一年时间加强整顿,对非法行医、违规操作都进行了专项的监管行动,但县级单位并没有切身的“眼球”之痛。
宿州市
卫生局主管监督的副
局长夏忠武则认为,出现这样的问题主要在于国家对医疗机构投入严重不足和卫生系统的“块块管理”上。他说,灵璧县第三人民医院的审批权属于县
卫生局,卫生系统实行的不是垂直管理,而是属地化管理。由于不管理基层卫生行政机构的人
财物,市
卫生局对县里的制约多少有所缺乏,主要就是业务上的指导。对于省厅下发的整改通知,夏忠武说,按照“块块管理”的程序,像第三人民医院这类的首次举报,主要是以市打击非法行医办公室的名转发通知,由县
卫生局负责监督办理。但省厅的整改期限截止到9月16日,如果县
卫生局查处的结果不理想,市
卫生局一定会一查到底。
就在返回北京当天,记者接到了灵璧县
卫生局传真来的《关于对第三人民医院违法执业行为的处理决定》,其中包括:对三院罚款11000元;对妇科、腹腔镜外科及碎石科3个科室予以查封;从9月13日起至9月17日止,凡符合注册执业变更要求的人员,必须办理完毕注册执业变更手续。
然而,9月21日,举报人又打来电话:“第三人民医院外科等科室仍在正常运转,手术仍在正常开展,原有医务人员仍未进行注册变更手续,一切仍然没有改变。”
观点 监管不力等于没有监管 从记者了解到的情况看,安徽省灵璧县第三人民医院是一家根本不具备开办条件的医疗机构。没有有资质的医务人员,不具备开展外科的条件,把医院尽数出租,超范围开展高风险科室的医疗业务……可就是这样一个违法经营的场所,却在国家大张旗鼓地开展以打击非法行医为重要内容的医院管理年中,不仅没被取缔,反而摇身一变,由“县精神病康复院”变成了“县第三人民医院”。
管理者把责任一股脑儿推给了当地政府招商引资政策,推给了“块块管理”,只字不提自己应负的责任。宿州市属于经济欠发达地区,政府在考虑地区经济和保障人民健康时制定有利于发展的政策理所当然,但对医疗机构资质进行审批、监管医务人员是否合法行医,无论何时何地都是卫生行政管理部门无法推卸的责任,任何客观理由都不能成为其行政不作为的借口。
医院管理年活动已经开展3年多,活动针对的绝不仅仅是城市大医院,其践行的“以病人为中心,以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主题,需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贯彻落实。而对于接连出现过“泗县疫苗”和“眼球事件”的宿州市,其卫生行政部门面对辖区内灵璧县第三人民医院这样的监管盲区,更要承担起检查督促的责任。否则,管理隐患导致的悲剧就可能再次重演。这不仅会使当地卫生工作再次蒙羞,而且与当地政府关注经济,引资富民的发展观背道而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