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错免罚!昨天,记者从合肥市质监局获悉,该局从本月起对十二种行为实行首错免罚。
但有关人士介绍,这些行为仅仅局限于首次发现行政相对人存在违反质量技术监督法律、法规和规章,且不是故意制、售假冒伪劣产品、不涉及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行政违法行为,或较轻微的行政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