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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禾人寿保险公司收押金称是行规
录入:管理员 发布时间:2008-6-20 10:25:48 浏览次数:
 

嘉禾人寿保险公司收押金称是行规

  近年来,不少刚找到工作的新人,还没挣钱就得先向企业“押”上一定数额的现金,或交几百元甚至上千元岗前培训费。在雇主的“绝对控制”下,如果新人在试用期“偷了”、“跑了”、“犯了规”,或是没到协议期满就辞职,押金就被企业“没收”,培训费也自然泡了汤。

保险业务员:不付工资还要交培训费、押金

近日,安徽合肥市沈小姐向本报反映:前段时间到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应聘业务员,由于沈小姐是本科学历,各方面表现也十分优秀,负责招聘的李经理十分满意,当场就录用了她。对她进行面试的是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市场部一位叫李伟的经理。他们告诉沈小姐上班之前应先交报名费20元、培训费60元、资料费10元 等费用。沈小姐当时很惊讶,还没有签劳务合同,怎么就叫先交钱呢?公司的李经理说,要想参加保险工作,必须要先岗前培训,业务员要有保险代理资格证才能进行工作。“因为我是刚毕业的学生,没有什么工作经验,况且找一份工作也不容易,就交了报名费、培训费等费应”。沈小姐如实的告诉记者。就在沈小姐培训结束准备上班时,公司又让她们交300元保证金,并告诉沈小姐:现在属于实习期间没有工资,只能拿业务提成。这下把沈小姐给搞懵了,认为交押金本来就不合理,更何况竟没有工资呢?但沈小姐觉得就此放弃又有点可惜,毕竟培训费都交过了。经过一段时间“实习”后沈小姐连自己的生活费都没有了,无奈之下只好另谋出路。“工作没找到我的钱也白白搭了进去”。 沈小姐气愤的告诉记者。

记者调查:保险行业员工全部要交押金

为核实情况,记者对此事进行了调查。

他们公司所有员工都交保证金,不交不允许开展业务,收费理由属于业务风险金。大多数业务员都坚持不下去,公司经常在人才市场反复循环招人,他们一年培训费要收不少钱呀,又不发工资,太黑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的业务员路先生愤怒的告诉记者,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一位金姓员工则告诉记者:“做我们这行,交押金是很正常的。现在工作难找,反正押金以后也会退,咬咬牙就交吧!” 

关于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收取员工押金一事,记者以应聘工作为由向该公司询问。一位自称是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市场部的梁经理向记者解释,培训费一共90元,其中60元是报名费,20元书本费,10元是资料费。300元保证金是因为业务员在外开展业务携带公司的宣传单、保单、发票,会给公司带来风险才收。

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一位姓黄的业务主管告诉记者,他们在外开展业务时,只带很少部分宣传单和保单,我们从不带发票的,也不领工资,只拿保险费提成,公司规定最低提成是25%,最高可以提40%

保险公司收押金是业内行规

610上午,记者正面接触联系了嘉禾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安徽分公司。下午,该公司培训部的钱经理找到记者做了如下解释。公司收的60元属于保险代理人资格证考务费属于保险协会在收,20元属于书本抵押金以后退还,10元属于证书工本费也上缴保险协会。至于收取的300元不属于保证金是单证押金,以后不做了是可以退还的。钱经理还告诉记者公司和应聘人员不是雇佣关系而属于保险代理关系。在整个行业内不单单是我们一家收取此押金,其它公司也都在收取,应该属于业内行规。

各方观点:属于公司行为   应聘人员注意自身维权

随后,记者采访了安徽省保险行业协会。一位姓郝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60元考务费和10元工本费确实是属于协会收取,至于其它费用属于他们公司行为。安徽保监局信访科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应聘人员可以要求公司出具相关条款,向应聘人员说明收费理由和公司签定正式合同。至于保险公司和代理员之间具体关系不好介定,是雇佣关系还是代理关系应根据签的合同来介定,每个保险公司的规定也都不一样。合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被收取押金的员工可以向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要回不该收取的押金。

记者通过查询了解到,根据《劳动法》等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物)或抵押金(物)。对违反以上规定的,可到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用人单位立即退还给劳动者本人。同时,《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职业培训经费,因此岗前培训费须由用人单位支出,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劳动者收取培训,服装费等,违反规定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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