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依法促进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和规范“两项制度”
日前,蚌埠市工商局通报全市市区食品安全监管“回头看”工作互查情况,要求各县局、分局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严格按照《特别规定》赋予的职权,依法促进食品经营者自觉履行和规范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两项制度”。
这次互查工作由蚌埠市局统一组织,抽调市区7个分局的分管局长和业务骨干,组成7个检查组,采取集中随机抽签的办法,检查了市区20个工商所30名专管员责任区段的食品安全监管“回头看”情况,共抽查各类食品经营者261户。
互查结果表明,通过持续有效的监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主要内容得到有效的贯彻和落实,成效显著:在所查261户食品经营者中,100%实现亮照经营;证、照齐全有效的占95.4%,经营事项与登记事项完全相符的占93.1%;100%食品经营者持照经营;100%食品经营者建立和执行索证索票制度;100%食品经营者建立进(销)货台账以及加工台帐制;在所检查的261户食品经营者的经营场所,没有发现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行为;各工商所专管员责任区段明确,监管措施落实,监管台账健全完善,市场巡查记录基本规范。一些工商所还积极探索“两项制度”监管的新办法,将索证索票、进销货台帐监管与企业年检和个体验照工作有机结合,强化食品经营者责任意识,增强了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不全,进销货台帐记录不甚规范以及有照无证和注册事项与实际经营项目不符的问题,各检查组分别向被查分局通报了检查情况,向被查工商所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
蚌埠市局要求各分局对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按照检查组规定的整改内容和时限,明确人员,如期完成整改。市局“回头看”暗访工作计划于6月23日开始。对暗访中发现未有巩固、完善“两个100%,一个彻底解决”工作成果的,一律按照《蚌埠市工商局流通环节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及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蚌埠市局要求,各县局、分局在下一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要深入贯彻执行国务院《特别规定》,深化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专项执法检查,促进食品经营者落实法定责任。对新申请开业的食品经营者,要在登记注册时引导和监督其按照要求建立健全索证索票和进货台账制度;对证照齐全的食品经营者,要将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作为日常巡查的一项重要内容,随机抽查索证索票档案或者进货台账档案,与其所销售的食品进行核查,促进索证索票或者进货台账真实、规范。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不履行索证索票、建立进货台账责任和义务的食品经营者,要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并及时教育、引导、督促其改正;对不按规定索验食品质量检验报告以及食品市场开办者不履行管理责任和义务的,一律按照《特别规定》实施处罚。(谢鸿年)